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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2.0七大原则

2012-02-06 11:38 来源: 卓杰科技 [ ]
我们首先来探讨一些原则,这些原则是通过Web 1.0的一些成功案例,以及一些最为有趣的新型应用程序来体现的。
互联网作为平台
  正如许多重要的理念一样,Web 2.0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而是一个重力核心。不妨将Web 2.0视作一组原则和实践,由此来把距离核心或远或近的网站组成为一个类似太阳系的网络系统,这些网站或多或少地体现着Web 2.0的原则。   图1为Web 2.0的“模拟图”,该图是在名为“O'Reilly的朋友”(Friend Of O’reilly, FOO)的会议的一个研讨会上产生的。这个图基本上仍处于演化阶段,但已经描绘出了从Web 2.0核心理念中衍生出的许多概念。   例如,在2004年10月的第一次Web 2.0的会议上,约翰·巴特利(John Battelle)和我在我们各自的开场白中列举了一组初步的原则。   这些原则中的第一条就是“互联网作为平台”。这也曾是Web 1.0的宠儿网景公司(Netscape)的战斗口号,而网景在同微软的大战中陨落了。此外,我们早先的Web 1.0的楷模中的两个,DoubleClick和Akamai公司,皆是将网络当作平台的先驱。人们往往不认为这是一种网络服务,但事实上,广告服务是第一个被广泛应用的网络服务,同时也是第一个被广泛应用的混合处理(mashup),如果用另一个近来流行的词来说的话。每个旗帜广告(banner ad)都是用来在两个网站之间无缝合作,向位于另外一台计算机上的读者传递一个整合好的页面。   Akamai也将网络看作平台,并且在一个更深入的层次上,来搭建一个透明的缓存和内容分发网络,以便降低宽带的拥塞程度。   虽然如此,这些先驱提供了有益的对比,因为后来者遇到同样问题的时候,可以将先驱们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延伸,从而对新平台本质的理解也更为深刻了。DoubleClick和Akamai都是Web 2.0的先驱,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可以通过引入更多Web 2.0的设计模式,来实现更多的应用。   让我们对这三个案例中的每一个都作一番深究,来探讨其间的一些本质性的差别。   Netscape 对 Google   如果Netscape可以称为Web 1.0的旗手,那么Google几乎可以肯定是Web 2.0的旗手,只要看看他们的首次公开上市(IPO)是如何地揭示了各自的时代就清楚了。所以我们就从这两个公司和其定位的差别入手。   Netscape以传统的软件摹本来勾勒其所谓“互联网作为平台”:他们的旗舰产品是互联网浏览器,一个桌面应用程序。同时,他们的战略是利用他们在浏览器市场的统治地位,来为其昂贵的服务器产品建立起市场。从理论上讲,在浏览器中控制显示内容和程序的标准,赋予了Netscape一种市场支配力,如同微软公司在个人计算机市场上所享受的一样。很像当初“自行的马车”(horseless carriage)将汽车描绘为一种熟知事物的延伸,Netscape曾推销一种网络桌面(webtop)来替代传统的桌面(desktop),并且计划借助信息更新,以及由购买了Netscape服务器的信息提供者来推送的各种小程序,来开发推广这种网络桌面。   最终,浏览器和网络服务器都变成了“日用品”,同时价值链条也向上移动到了在互联网平台上传递的服务。   作为对比,Google则以天生的网络应用程序的角色问世,它从不出售或者打包其程序,而是以服务的方式来传递。客户们直接或间接地为其所使用的服务向Google付费。原有软件工业缺陷荡然无存。没有了定期的软件发布,只需要持续的改善。没有了许可证或销售,只需要使用。没有了为了让用户在其设备上运行软件而不得不进行的平台迁移,只需要搭建宏大的、由众多个人计算机组成的、可伸缩的网络,其上运行开源操作系统,及其及自行研制的应用程序和工具,而公司之外的任何人则永远无法接触到这些东西。   在其底层,Google需要一种Netscape从未需要过的能力:数据库管理。Google远远不只是一个软件工具的集合,它是一个专业化的数据库。没有这些数据,那些工具将毫无用武之地;没有这些软件,数据也将无可控制。软件许可证制度和对应用程序接口(API)的控制——上一个时代的法宝——已经毫不相关了,因为Google的软件只需要执行而从不需要分发,也因为如果不具备收集和管理数据的能力,软件本身就没有什么用处了。事实上,软件的价值是同它所协助管理的数据的规模和活性成正比的。   Google的服务不是一个简单的服务器,虽然其服务是通过大规模的互联网服务器集合来传递的;其服务也不是一个浏览器,虽然这种服务是被用户在浏览器中体验到的。Google的旗舰产品——搜索服务,甚至不托管它让用户来搜寻的内容。很像一个电话通话过程,不仅发生在通话的两端,而且发生在中间的网络上。作为用户和其在线体验的一个中介,Google作用于浏览器、搜索引擎和最终的内容服务器之间的空间中。   虽然Netscape和Google都可以被描述为软件公司,但显然Netscape可以归到Lotus,Microsoft,Oracle,SAP,以及其他发源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软件革命的那些公司所组成的软件世界。而Google的同伴们,则是像eBay,Amazon,Napster,及至DoubleClick和Akamai这样的互联网公司。   DoubleClick对Overture和AdSense   同Google类似,DoubleClick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互联网时代的孩子。它把软件作为一种服务,在数据管理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并且正如上文所述,它是一个早在连网络服务的名字还不曾有的时候,就已然开始其服务的先驱。然而,DoubleClick最终还是被其商业模式局限住了。它所贯彻的是九十年代的互联网观念。这种观念围绕着出版,而不是参与;围绕着广告客户,而不是消费者,来进行操纵;围绕着规模,认为互联网会被如MediaMetrix等网络广告评测公司尺度下的所谓顶级网站所统治。   结果是,DoubleClick得意地在其网站上引用道:“超过2000种的成功应用”。而相对比的是,Yahoo!公司的搜索市场(从前的Overture)和Google的AdSense产品,已经在为几十万的广告客户服务。   Overture和Google的成功源自于对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提到的所谓“长尾”的领悟,即众多小网站集体的力量提供了互联网的大多数内容。DoubleClick的产品要求一种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并将其市场局限于很少的几千个大型网站。Overture和Google则领会到如何将广告放置到几乎所有网页上。更进一步地,它们回避了发行商和广告代理们所喜爱的广告形式,例如旗帜广告和弹出式广告,而采用了干扰最小的、上下文敏感的、对用户友好的文字广告形式。   Web 2.0的经验是:有效利用消费者的自助服务和算法上的数据管理,以便能够将触角延伸至整个互联网,延伸至各个边缘而不仅仅是中心,延伸至长尾而不仅仅是头部。   毫不奇怪,其他Web 2.0的成功故事也显示着同样的轨迹。eBay扮演着一个自动的中间媒介的角色,使个体之间发生的几个美元的偶然性的交易成为可能。Napster(虽然已经出于法律原因而关闭)将其网络建立在一个集中的歌曲数据库之上,但是它让每一个下载者都成为一台服务器,从而使其网络逐渐扩大。   Akamai 对 BitTorrent   同DoubleClick类似,Akamai的业务重点面向网络的头部,而不是尾部;面向中心,而不是边缘。虽然它服务于那些处于网络边缘的个体的利益,为他们访问位于互联网中心的高需求的网站铺平了道路,但它的收入仍然来自从那些位于中心的网站。   BitTorrent,像P2P风潮中的其他倡导者一样,采用了一种激进的方式来达到互联网去中心化(internet decentralization)的目的。每个客户端同时也是一个服务器;文件被分割成许多片段,从而可以由网络上的多个地方提供,透明地利用了网络的下载者来为其他下载者提供带宽和数据。事实上,文件越流行下载得越快,因为有更多的用户在为这个文件提供带宽和各个片段。   BitTorrent由此显示出Web 2.0的一个关键原则:用户越多,服务越好。一边是Akamai必须增加服务器来改善服务,另一边是BitTorrent用户将各自的资源贡献给大家。可以说,有一种隐性的“参与体系”内置在合作准则中。在这种参与体系中,服务主要扮演着一个智能代理的作用,将网络上的各个边缘连接起来,同时充分利用了用户自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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