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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搜索引擎优化百度(SEO)服务合同书

2012-02-07 16:06 来源: 卓杰科技(www.zhuojie.cc) [ ]
网站搜索引擎优化(SEO)服务合 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 条: 网站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以及网站优化技术提高甲方网站的关键词在 指定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位置。下称网站优化。

第二 条:由于搜索引擎算法的改变具有不确 定性,故本合同约定:甲方指定关键词在达标后出现暂时性的从指定页面消失属正常情况,但消失时间不 得超过两周,如果超过二周则视该关键词当月无效,乙方需得按该关键词的约定时间顺延服务时长;顺延 服务时间一个月。

第三 条:如果确因某些原因,造成个别关键词无法达到约定效果时,由 双方协商以下赔偿方式:1、使用搜索引擎本身推出的广告方式保证关键词在本合同约定页显示;2、协商 退款;

第四 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甲方必须 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合同签订后, 甲方提供网站的ftp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乙方对网站进行必要的修改。
4.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 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按未完成关键词个数所占 比例,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5.在网站优化期间如果甲方需要对网站进行内容的更改或对网站 重新设计改版须得征求乙方同意,否则因此造成网站无法达到约定优化效果,后果将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对涉及甲方形象的页面、图像等网站内容享有排他权。
7.乙方只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甲 方为优化网站所提供的相关工具、程序源码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

第五 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 按合同约定的关 键词,进行网站优化。
3. 在优化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网站外观。
5. 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优化,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6. 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关键词优 化达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关键词的 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三日为准。
7. 如有个别关键词无法达到约定效果,乙方须得按本 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